聚灿光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0-01-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上市
公司”)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上市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和理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聚灿光电
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培训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楼聚灿光电会议室
培训主题 再融资征求意见稿解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培训讲师 董帅
参训人员 上市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国泰君安作为聚灿
光电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对聚灿光电主要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等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前,国泰君安准备了培训资料,并提前向聚灿光电发出了关于本次
培训的通知。现场培训时,国泰君安培训讲师对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和 2019 年 11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
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或
重大变化之处进行讲解,对比新旧法规并分析新规的主要影响。现场培训后,国
泰君安培训人员向聚灿光电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提请上市公司转发给相关人员
供后续学习及参考,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国泰君安培训讲师及其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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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聚灿光电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部
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则有了进一步理解,
强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意识,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更规范的开
展资本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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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小文 韩宇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