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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23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

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

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

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

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

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
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 合并利润表: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①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
比表

       A.合并财务报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交易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06,587.42 金融资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06,587.42
资产                     益                                   产         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应收款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16,757,738.60
                                                             项融资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29,377,814.56               收益
                                                             应收票
                                                                         摊余成本           112,620,075.96
                                                             据


       B.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以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      以公允价值计量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且其变动计入当          106,587.42 金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当         106,587.42
金融资产               期损益                             产             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
                                                                         且变动计入其他      16,892,290.20
                                                             项融资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79,377,814.56                综合收益
                                                             应收票
                                                                         摊余成本           162,485,524.36
                                                             据


       ②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
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合并财务报表
                                                                         重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                   新   2019 年 1 月 1 日的账面价
             项目                                           重分类
                             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   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量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原                  106,587.42
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587.4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新融工具
                                                                                             106,587.42
准则列示金额)
应收票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129,377,814.56
列示金额)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16,757,738.60
应收票据(按新融工具准则列
示金额)                                                                                 112,620,075.96


     B.母公司财务报表
                                                                         重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                   新   2019 年 1 月 1 日的账面价
           项   目                                          重分类
                             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   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原                  106,587.42
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587.4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新融工具
                                                                                             106,587.42
准则列示金额)
应收票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179,377,814.56
列示金额)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16,892,290.20
应收票据(按新融工具准则列
示金额)                                                                                 162,485,524.36


     ③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到新金融工具

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调节表

     A.合并财务报表
                                                         重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减值准备         重新   2019 年 1 月 1 日计提的减值准备
       计量类别                                          分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票据减值
                                                    —    —     —                                —
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9,900,709.36    —     —                      29,900,709.36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
                                          2,677,569.53    —     —                       2,677,569.53
备


        B.母公司财务报表
                                                         重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减值准备         重新   2019 年 1 月 1 日计提的减值准备
       计量类别                                          分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票据减值
                                                    —    —     —                                —
准备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9,525,988.56    —     —                      29,525,988.56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
                                         27,467,464.56    —     —                      27,467,464.56
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进行

的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修订通知》的要

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次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