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未变更,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59,9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聚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70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飞龙 徐纹纹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32 办公地址 楼 01-05 室 楼 01-05 室 传真 0512-82258335 0512-82258335 电话 0512-82258385 0512-82258385 电子信箱 Focus@focuslightings.com Focus@focuslightings.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1.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GaN基高亮度蓝光LED外延片及芯片。报 告期内,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公司产品位于LED产业链上游,技术门槛和附加值均较高,所生产的高亮度蓝光LED芯片经下游封装后可广泛应用于背 光源及照明等中高端应用领域。 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LED背光具有轻薄化液晶屏幕、提升显示效果及节能省电等特点,使其较传统背光光源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近年来, 随着技术进步和价格下降,LED背光目前已基本取代传统背光源。公司生产的高亮度LED背光用芯片产品,经封装后适用于 中小尺寸背光模组,最终应用于手机以及电视等背光产品。 LED照明具有节能、环保及使用寿命长等优点,随着LED发光效率的不断提升、综合成本的逐步降低, LED照明在民 用照明、商用照明、交通照明及景观照明等领域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公司针对照明应用领域已推出正装、倒装及高压等多 款芯片产品,最终应用于各类照明产品中。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采购部门通过采购接单、订单处理、采购合同和订单签署及外发、采购订单跟催、订单到货处理、付款处理等程序完 成采购流程。对于长期、固定的生产物料采购,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部根据询价、比价、议价程序 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对于零星物资的采购则选取三家左右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选择向性价比 高者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每月由生管部召开产、供、销协调会,通过对客户需求进行预测分析并考虑产品库存和产能情况,形成相应生产计 划。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通常还会根据客户需求变化和产出情况对生产计划作出 适当调整。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各生产工序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控,测试产品的光电参数并根据光电参数进行分选, 分选完成后再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验并最终根据产品规格分类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在珠三角地区如深圳、中山设有办事处,由公司营销市场部负责具体销售工作。销售过程 中除销售业务人员外还有资历较深的专业研发团队参与,对市场最新产品进行研发,提供专业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从客 户试样到其终端客户应用进行全面跟踪和服务。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客户资源稳固并呈逐年优化趋势。 公司根据自身多年经营管理经验及科学的管理方式采取相应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需要, 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11.43亿元,同比增长104.61%,实现重大飞跃,主要原因在于:宿迁子公司产能利 用率保持高水平,实现产量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创新营销策略,准确把握产品定位和市场需求,公司产品产量得到有效消 化,最终实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喜人形势。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43万元,同比下降60.02%,主要原因在于:①受LED芯片行业整体 需求增速下滑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虽然加强了成本费用管控,但产品成本下降幅度仅略大于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致使毛利 率上升幅度有限;②因 公司上年存在土地回购事宜致产生较大金额的资产处置收益,故本期非经常损益金额同比下降 52.23%。 综上所述,公司虽处于项目建设期,但得益于“调结构、提性能、降成本、促销售”的经营策略正确指导,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83.62 万元,同比降低 50.93%,亏损幅度大幅缩小,公司整体经营呈现维稳、 向好局面。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LED产业在经过10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已逐步进入成熟及平稳发展期,行业整体速度放缓成为大势所趋。从全球LED产 业链来看,无论从上游芯片、中游封装到下游应用,中国企业均居于全球产业链的优势地位。据LED inside相关统计数据显 示,2018年中国的LED芯片企业的收入已经占到全球市场的67%,相比2017年提高了6个点,2019年这一比例仍然在继续提 升,预计会超过70%。报告期内,行业内部竞争激烈,寡头企业优势明显。据LED inside统计,2019年,LED芯片行业集中 度进一步提升,前五大厂商(CR5)市场占比接近72%,前八大厂商(CR8)市场占比接近90%。 总体来看,LED芯片是我国芯片行业相对发展较好的领域,目前LED芯片基本实现国产化,并且有部分领先企业开始向 外扩张。随着国内外部分芯片厂产能逐步收缩或退出,LED芯片行业新格局逐渐形成:产业向大陆聚集、产能向龙头聚集。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突破性地实现了“营业收入”与“总产量”双目标翻一番,技术创新高效卓越,核心客户均为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整体经营实力在行业内跃上新台阶,发展势头迅猛。“聚灿光电”品牌认知度、知名度、美誉度在下游国内外客户 中得到进一步增强。上述众多因素,均有力推动了公司更快速、更扎实成为国内LED芯片行业领军企业之一的战略目标。 2、影响该行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公司所属的行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受元旦、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一季度一般为公司营业收入的淡季。周 期性与国民经济周期基本一致,同时受产业技术进步影响。 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同行业公司基本情况 据LED inside统计,2019年LED外延芯片环节产值预计为201亿元。目前在市场定位、产能规模、盈利能力等经营指标上, 同期具有可比性的国内同业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序号 公司 主营业务 2019年经营业绩 据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19 主要从事Ⅲ-Ⅴ族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着重于砷化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安光电 镓、氮化镓、碳化硅、磷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半导体新材料 1 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7,360.00万 (600703) 所涉及到外延、芯片为核心主业,分为可见光、不可见光、通讯 元到155,660.00万元,同比减少45% 以及功率转换等领域。 到55%。 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 华灿光电 主要从事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 2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0323) 为全色系LED芯片。 为-71,387.85万元。 乾照光电 主要从事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有全色系LED 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 3 外延片及芯片和三结砷化镓太阳能电池外延片及芯片两大类产品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0102) 的生产和销售,以及部分LED照明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4,970.97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元) 1,143,205,479.89 558,718,920.84 104.61% 620,944,425.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44,337.90 20,371,592.85 -60.02% 110,025,462.4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9,836,160.23 -121,931,127.37 -50.93% 88,567,346.1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7,794,663.00 354,632,383.75 9.35% 128,830,108.5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8 -62.5% 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8 -62.5% 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2.86% 1.73% 20.41%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元) 2,692,690,605.05 2,741,855,965.28 -1.79% 1,368,001,79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0,006,011.36 730,492,333.46 -0.07% 713,335,690.61 (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92,852,163.66 258,144,186.92 336,865,521.22 355,343,60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05,096.74 16,175,831.18 6,455,844.10 -6,082,24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378,109.63 9,056,458.33 -8,568,450.25 -41,946,058.6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991,320.76 146,126,150.11 51,956,443.83 51,720,748.3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 披露日前 决权恢复的 报告期末普通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7,448 上一月末 27,448 优先股股东 0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 普通股股 总数(如有) 见注 9) 东总数 (参见注 9)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持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售条件的 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潘华荣 境内自然人 28.81% 74,870,000 74,870,000 质押 45,600,000 孙永杰 境内自然人 18.08% 47,000,000 47,000,000 质押 32,900,000 徐英盖 境内自然人 7.27% 18,904,969 -3,375,031 16,710,000 2,194,969 质押 16,199,995 京福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北 境内非国有法 京京福投资管 6.33% 16,450,000 16,450,000 人 理中心(有限 合伙) 殷作钊 境内自然人 3.77% 9,810,700 -2,488,000 9,224,025 586,675 长兴知涛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中心(有 1.93% 5,020,000 5,020,000 人 限合伙) 唐菂 境内自然人 1.15% 2,980,000 2,980,000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南方大数据 0.67% 1,731,600 1,731,600 人 1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郑素婵 境内自然人 0.51% 1,317,500 -1,742,500 1,317,500 苏州知尚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咨询有限 0.42% 1,092,500 -4,267,500 1,092,500 人 公司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 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 无。 (如有)(参见注 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股东孙永杰系公司股东潘华荣之表弟。 的说明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GaN基高亮度蓝光LED外延片及芯片。公 司主营业务产品关键指标,描述如下: 1、LED外延片业务 相关技术指标 MOCVD(金属有机化合物化 (12 mil x 29 mil 150mA驱动为例) 序号 数量(台/套) 外延片综合良率(%) 学气相沉淀设备) 波长 亮度 电压 1 MOCVD设备 14 99.13以上 440-470 nm 200-240 mW 3.00-3.30V 注: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量产MOCVD共14台/套。 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MOCVD设备产出的外延片规格全部为4英寸。 2、LED 芯片业务 公司生产的LED芯片按终端应用,主要面向照明、背光市场。 序号 结构类型 发光颜色 波长 综合良率(%) 主要应用领域 1 正装 蓝光 440-470 通用照明,背光领域,景观照明,显示领域 96以上 2 正装 绿光 510-540 景观照明,显示领域 3 高压 蓝光 440-470 91以上 通用照明,景观照明 4 倒装 蓝光 440-470 86以上 通用照明,景观照明,特种照明 注:上述指标中,提高芯片亮度和降低芯片电压,都是提高光效的有效方法,芯片光效越高,产品的可靠性也随之提高, 从而更有助于产品进入高阶应用市场。 3、报告期内,主营产品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产能利用率维持较高水平。 产品名称 产能(片/年) 产量(片/年)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片/年) 芯片 11,970,000 11,613,171 97.02% 4,800,000 注:上表中芯片折2英寸统计。 5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报告期内,主营产品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类 同比变动分析 别 收入(元) 成本(元) 毛利率 收入(元) 成本(元) 毛利率 宿迁子公司 本年产能 LED芯 得到释放,公司降本增 片及外 771,945,011.81 644,648,321.21 16.49% 458,257,811.05 421,249,205.12 8.08% 效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延片 产品单位制 造成本下 降。 其他 371,260,468.08 351,065,918.40 5.44% 100,461,109.79 95,940,980.53 4.50% 本期代工量增加。 合 计 1,143,205,479.89 995,714,239.61 12.90% 558,718,920.84 517,190,185.65 7.4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项目 单位 2019 年 2018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片 11,902,230 4,463,936 166.63% LED 芯片及外延片 销售收入 元 771,945,011.81 458,257,811.05 68.45% 销售毛利率 16.49% 8.08% 8.41% 注:销售量指芯片的销售数量,不含外延片销售量。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 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6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 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 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 2019 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附注 五、10。 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 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 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