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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0-02-17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陈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

司监事陈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女士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计划自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2.6 万股、73.5 万股;其

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公司监事陈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女

士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女士发出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集中竞价         2019-11-21        13.0717         15,000             0.006%
   陈伟        集中竞价         2020-2-14         13.3984         11,000             0.004%
                                 合 计                            26,000             0.010%
               集中竞价         2019-11-21        13.0717        420,000             0.162%
  王艳丽       集中竞价         2020-2-14         13.3984        315,000             0.121%
                                 合 计                           735,000             0.283%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伟                60,000                0.023%              34,000              0.013%
  王艳丽            1,680,000                0.646%             945,000              0.364%
   注:
   (1)减持前后比例差额与各次减持比例总和不一致系尾差造成。
   (2)本次减持的上述股东均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苏州知尚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
过其本人上年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

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陈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女士预披露的

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