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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京福2021-02-2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聚灿光电

股票代码:3007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颐和园西门路玉东园-4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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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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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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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聚灿光电、公司、上市公司、
                             指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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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颐和园西门路玉东园-4

     执行事务合伙人: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陈山为代表)

     注册号:11010801343998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营业期限:2010-12-13 至长期

     主要股东: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3.91             1.00%
 2       天津市宏泰伟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67.60           48.00%
 3       林加团                                    有限合伙人        2,236.79           35.00%
 4       伦源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22.53           16.00%
                    合    计                                         6,390.83          100.00%

     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在公司任职情况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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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向公司发出告知函,公司于同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29)。信息披露义务人

计划在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

间除外)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16,08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6.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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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福投

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6,4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204%。本次权益变动

后,京福投资持有本公司 13,013,3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占公司       减持后持股数占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总股本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竞价交易    2020-11-9           37.776         2,602,600           1.0000%              5.3201%

大宗交易    2020-11-9             32.77             420,000        0.1614%              5.1587%

竞价交易    2021-2-24           23.936              414,100        0.1591%              4.9999%

                合 计                          3,436,700           1.32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450,000              6.3204%     13,013,300          4.9999%

            其中:无限售
京福投资                        16,450,000              6.3204%     13,013,300          4.9999%
              条件股份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260,268,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京福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13,3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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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

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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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1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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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82258385

3、联系人:程飞龙   徐纹纹

4、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0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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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
                       聚灿光电科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楼
                       股份有限公司
                                                           01-05室
股票简称               聚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708
                       北京京福投资管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理中心(有限合                  镇颐和园西门路玉东
                                          人注册地
                       伙)                            园-4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6,450,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6.3204%;
行股份比例             注: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3,013,3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9999%
例                     变动比例:1.3205 %

                       是■ 否□ 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续减持或增持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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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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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 202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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