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6-03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2018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在《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由于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故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64 人,2020 年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以上。

       在《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中,由于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沈杰女士因 2020

年经选举担任监事职务,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外,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48 人,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含)以

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6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 48 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同

意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6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57.60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4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24.50 万份股票期权。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