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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灿光电: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过半进展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1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之减持数量过半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王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发布了

《关于监事提前 终止减持 计划并发起 新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

(2021-009)。公司监事王辉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93,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302,235,637 股的 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目前,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

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集中竞价    2021/6/18       36.908    40,000          0.0132%
    王辉          集中竞价    2021/6/21       39.260    10,000          0.0033%
                              合 计                     50,000          0.0165%
    注:根据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近日,公司本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已全部行权完毕,共计行权股份总数
82.1万份。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1,414,637股增加至302,235,637股。目前,公
司已向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未收到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将在收到
《营业执照》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5,000    1.24%        325,000   1.08%
 王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1,250    0.93%        231,250    0.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3,750    0.31%         93,750    0.3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

月7日披露的《关于监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并发起新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9);

    4、截止本公告日,王辉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辉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