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7-16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76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
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回购注销”的相
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30 万股并
进行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50 万股并进行
注销。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1.80 万股。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2,235,637元减
至 302,017,6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201
2、申报时间:2021 年7月16日起45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82258385
5、邮箱:Focus@focuslightings.com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