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0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 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 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 资产 4,745,585.85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42,224.91 元、租赁负债 3,075,739.23 元及预付款项-527,621.71 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 4,745,585.85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42,224.91 元、租赁负债 3,075,739.23 元及预付款项-527,621.71 元。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A.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款项 21,481,585.08 20,953,963.37 -527,621.71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4,745,585.85 4,745,585.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8,300,693.89 189,442,918.80 1,142,224.91 租赁负债 不适用 3,075,739.23 3,075,739.23 B.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款项 2,664,953.25 2,137,331.54 -527,621.71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4,745,585.85 4,745,585.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841,105.21 57,983,330.12 1,142,224.91 租赁负债 不适用 3,075,739.23 3,075,739.23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财政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