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8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对照表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二条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10%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五)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担保。 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的其他担保情形。 担保;
除上述所列的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 担保情形。
程》对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 除上述所列的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担保的决策权。 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
程》对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
担保的决策权。
本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改事项尚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