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1-29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
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会议时间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27 日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1 年 05 月 25 日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06 月 03 日
4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08 月 17 日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09 月 01 日
6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09 月 17 日
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14 日
(一)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1、《关于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 2020 年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
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 2021 年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6、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
债逆回购和理财产品的议案》;8、《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
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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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行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四)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五)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六)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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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
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情况
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
公司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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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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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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