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2022-04-22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
规定,对《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收盘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告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形式公布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3、公示时间:公示期自 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共计 10
天。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
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
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