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2-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聚灿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2022年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2022 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539.38 341.23
除上述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之外,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
方不存在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潘华荣及其配偶为公司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合同金额 合同起始日 合同到期日 是否已履行完毕
潘华荣夫妇 12,000.00 2019 年 10 月 10 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是
潘华荣 8,000.00 2019 年 10 月 28 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是
潘华荣夫妇 4,000.00 2020 年 2 月 24 日 2023 年 2 月 24 日 是
潘华荣 7,000.00 2020 年 5 月 27 日 债务到期后满三年 是
注:由于公司已归还银行借款,因此关联担保在合同到期日前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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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
公司拆入不 自借款合同生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实际控制人
潘华荣 超过 30,000 2019.05.20 效之日不超过 潘 华 荣 先 生 借 款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万元 36 个月 30,000.00 万元,本期未发生,期末借款
余额为 0.00 万元。
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
公司拆入不 自借款合同生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实际控制人
潘华荣 超过 50,000 2022.02.23 效之日不超过 潘 华 荣 先 生 借 款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万元 36 个月 50,000.00 万元,本期未发生,期末借款
余额为 0.00 万元。
二、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潘华荣先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潘华荣先生,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金谷
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鑫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聚灿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12月至今担任苏州聚灿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荣先生持有上市公司12,924.50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3.7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LED芯片业务需求,为了解决流动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潘华荣先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对公司发展有着
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
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并根据潘华荣先生实际融资成本确定,且年利率不超过10%,按照公司借款的实
际占用天数计息,交易过程中如产生税费由公司全额据实承担,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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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已履行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
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保
荐机构确认聚灿光电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对聚灿光电2023年度预计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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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琳 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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