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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福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的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8年10月15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0月14日15:00 至2018年10月15日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3号永福设计研发中心309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一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90,540,36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79,695,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932%;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84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74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3,19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19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04%。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和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关联股东,共持79,695,966股,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1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和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关联股东,共持79,695,966股,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1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董龙芳、彭亚威

    3.结论性意见:永福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