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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福股份:关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自愿披露标准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为
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的业务规模,针对公司签订的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未达到《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
同》规定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披露标准的合同,公司拟定了自愿性披露标准。


    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如下:公司签订的单个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达到人民
币 2,000 万元以上的(含 2,000 万元),单个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上的(含 20,000 万元);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虽未达到 2,000
万元,工程总承包合同虽然未达 20,000 万元但公司认为所签订合同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
同》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