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
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
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
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18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 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本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各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
履行了董事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年度,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合并)具体如下:实现营业总收入 68,596.42
万元,利润总额 8,625.88 万元,净利润 7,353.33 万元。监事会认真审核后认为,
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
监事会对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
责、兢兢业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完善、效率提高和机
制健全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
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本年度共召开了九次会议,会议召开和决议情况如下:
序 会议 会议
会议地点 会议届别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号 日期 方式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
1
1-10 会议室 方式 第十四次会议 议案》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2
4-4 会议室 方式 第十五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3
4-20 会议室 方式 第十六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预计与福建省
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1、《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4
8-22 会议室 方式 第十七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5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9-28 会议室 方式 第十八次会议
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6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2 会议室 方式 第十九次会议
2、《关于拟定第二届监事会
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2018- 公司 1908 表决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
7
10-26 会议室 方式 第二十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2018- 公司 309 表决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
8
10-29 会议室 方式 第一次会议 席的议案》
2018- 公司 309 表决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9
12-3 会议室 方式 第二次会议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本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相关的董事会及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
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作出的
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
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
经营管理层在执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
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
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
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
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本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其相关流程符合公
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及资产处置情况
本年度,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业务的具体需要,
对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行为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其相关流
程符合公司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
无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履行公司
的相关制度及流程,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合法,其所形成的
有关决议,均已得到有效的落实。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的流转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真实、完整地记
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本年度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内幕信息、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未发生受到监
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九)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及积极回馈社会、支持社会公益
事业等方面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持续取得中电联(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
司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三标体系证书”,在公司的勘察设计生产等流程中,
根据“三标体系”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了股东、客户、员
工的利益。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并具体实施,该计划的实施,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践行了公司“和谐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提高员
工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
(十)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各项内部控
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保证了经营管
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
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
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学习,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