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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福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于近
日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签订了《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电通道
(福州~厦门)工程长泰 100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 B 包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合
同》《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电通道(福州~厦门)工程闽清与永泰县界~德化
与永春县界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
合同总金额为 4,829 万元(含税)。相关信息可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特高压项目中标的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到 2022 年年底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
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
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和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期的影响。

    4.本项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
影响,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特高压工程可研及勘测设计能力业务能力。

    二、合同的基本情况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 在 国 家 电 网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0200528121289
75_20180502001)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电通道(福
州~厦门)工程可研和设计一体化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永福
股份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公司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
知书,在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电通道(福州~厦门)工程可研和设计一体化招
标采购的投标中,本公司被确认为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签署时间:近日

    2.签署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3.合同当事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甲方);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4.合同标的: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电通道(福州~厦门)工程长泰 100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 B 包可研、初设及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
电通道(福州~厦门)工程闽清与永泰县界~德化与永春县界可研、初设及施工
图勘察设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

    5.合同期限:2022 年年底

    6.合同金额:4,829 万元(含税)

    三、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志和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264 号 2#楼 201 室。

    (4)经营范围:建设管理;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说明:与永福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序号    年度   销售发生金额(不含税)(万元)   占公司当年销售比例%

     1      2017              1806.17                     3.20%

     2      2018              1146.88                     1.67%

     3      2019              1727.14                     1.20%

    3.履约能力分析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作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分公
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4,829 万元(含税)

    2.工程建设内容:

    (1)长泰 100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主变:远期 4 组;本期暂按 2

组。1000kV 出线:远期暂按 6 回;本期 2 回;每回出线暂按装设 1 组高抗。低

压无功:本期暂按装设 2 组电抗、1 组电容。

    (2)闽清与永泰县界~德化与永春县界线路工程:1000kV 线路 2×84.1 公

里(单回路 2×71.4 公路,双回路 12.7 公里)。

    3.承包方工作范围:

    (1)长泰 100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

    ①可研阶段:配合开展长泰变电站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包 1 范围内),

协助办理相关协议。

    ②勘察设计阶段:参与初步设计(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

三维数字化设计,参与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成果数字化移交,评优、

总结及报奖等工作。具体承担主变压器、500kV 交流配电装置、110kV 配电装置

及无功补偿装置区域的电气一次卷册,设备基础、构支架、桩基(若有)等结构、

水工、暖通卷册的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任务。变电站设计应全部采用三维设计。
    (2)闽清与永泰县界~德化与永春县界线路工程:

    ①工程可研:开展路径方案比选,招标方案与备选方案同步开展工作;配合

站址选择论证;变电站出线方案规划;落实路径协议;负责或配合压矿、洪评、

通航、稳评等专项评估工作;气象条件论证;导线选型论证;线路主要设计原则

及工程设想;环评水保初步分析及处理措施;进行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工作;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节能评估专章);配合开展项目评估和核准有关工作;

完成工程可研阶段必要的以及业主要求的专题研究。

    ②工程勘察设计:初设选线;负责取得工程设计所需协议;(预)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包括线路环评水保、光缆、在线监测装置等相关设计

内容);三维数字化设计;工程科研设计专题研究;施工和物资招标配合;设计

工代服务;评优报奖配合;设计成果数字化移交;设计和工程总结;通用设计编

制;概算、执行概算等;完成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必要的以及业主要求的设计专题

研究。
    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计划 2022 年年底建成投运。
    5.结算方式:

    (1)工程可研:合同生效后,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且乙方提供合同价格 100%

金额的合格发票后 60 天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格的 100%。

    (2)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并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后 60 天以内,发包人

支付合同价格的 45%,承包人完成施工图并提交整套图纸以及出具全额发票后 60

天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格的 52%,设计质保金在工程投运、消除全部设计缺

陷并提交竣工图、完成竣工验收及创优申报后 60 天以内根据设计质量评价结果

支付合同价格的 3%的设计质保金。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7.履行期限:计划 2022 年年底建成投运。
   8.收入确认政策:按工程节点确认收入。
   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
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
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
金额为 4,829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
业务营业收入 21,329.76 万元的 22.64%。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
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作为公司第十条特高压线路勘察设计工程
和首座特高压变电站勘察设计工程,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公
司特高压工程可研及勘测设计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
公司在特高压业务领域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
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
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和影响承包人完成合同工期的其他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
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1.本项目相关合同正本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