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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福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如
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均将大幅度提升,募
集资金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
司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也将随之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将得到加强。由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内的
经济效益及股东回报需要一定时间实现,因此,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具体影响测算如下:
    1、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实施完成;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 5,463.12 万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18,210.4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3,673.52 万股。假设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扣
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91.89 万元。
    在此基础上,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
情况进行测算:①较 2020 年度持平;②较 2020 年度增长 30%;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净利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不进行利润分配;
    (6)在预测 2021 年末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
事宜,不考虑未来股权激励行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
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名称
                                  日/2020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8,210.40        18,210.40         23,673.52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5,463.12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6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的日期                              2021 年 11 月
假设 1: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相比持平(保持口径一致,暂不考
虑 2021 年股份支付可能造成的影响)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91.89          5,091.89         5,091.8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7%             4.82%            4.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847.12          3,847.12         3,847.1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3.67%            3.50%
假设 2: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相比增长率为 30%(保持口径一致,
暂不考虑 2021 年股份支付可能造成的影响)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91.89          6,619.46         6,619.4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6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6              0.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7%             6.27%            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847.12          5,001.25         5,001.2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7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7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5%             4.77%            4.55%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
如果发行完成后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会
出现一定程度摊薄。上述假设分析不构成盈利预测承诺。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
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资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速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在现有业务基础上
实现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优化产品结构和丰富技术储备的重要举措。此次募投项
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为 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拓展提供保障,增强公司 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速公司实现“光伏+储能”的
业务布局,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
    募集资金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
趋势。在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实施募投项目逐步完善战略布局,紧跟行业的发展趋势。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
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做了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该议案尚需
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符合利
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三、相关主体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单
位/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单位/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约束;
    (3)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
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承诺将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本人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
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