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郭谋发)2022-04-28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谋发,作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股
东会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
公司 2021 年度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1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2 2 0 0 否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会议次数
3 3 0 0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
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1
票。
2021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且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发表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且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
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有效的履
行了自己的职责。
本人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对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还充分利用
空余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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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脚踏实地、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郭谋发
联系方式: gmf@fzu.edu.cn
日期: 2022 年 4 月 27 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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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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