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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8)00322 号
审计报告,确认 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584,782.3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0,275,360.23 元,以母公司按净利润
10% 的 比 例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8,027,536.02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9,518,277.7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1,766,101.91 元。
    公司保持了稳健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行业现状、公司发
展所处阶段、未来的发展前景,为了更好的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的发展
经营成果,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80,1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合计分
配现金红利 16,03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
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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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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