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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 1 号公司职工之家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公司总股本 80,150,000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392,62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2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
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47,373,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06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名,代表股份 12,803,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9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2,78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5.95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236%。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对 18,900

                                     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6,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5%;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18-02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6,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反对 16,200
                                     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5%;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18-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6,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5%;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 47,376,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5%;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2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6,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5%;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1)中的“第
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5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6,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8%;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5%;反对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
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6,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3%;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刘准、沈桂秀、
刘昭玄、刘芳、刘冰、刘坚、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蔡国庆、李凤珠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76,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9%;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刘芳、刘冰、
刘坚、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李凤珠回避表决。


                                     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
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了董事、监事 2018 年度的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为本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圆满的完成了审计工作。股东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92,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89,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同意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8-03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6,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73%;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刘准、沈桂秀、
刘昭玄、刘芳、刘冰、刘坚、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蔡国庆、李凤珠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76,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9%;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刘芳、刘冰、
刘坚、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李凤珠回避表决。


    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同意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37、2018-03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18-03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10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
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效期期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73,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89,9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0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9%;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怡达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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