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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1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6 人,董事李金峰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公司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
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1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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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即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P=16.14-0.20=15.94
元/股。
    因拟激励对象卞林峰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
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公司决定不再将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首次激励对象由 63 人调整
为 62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74 万股调整为 73 万股。
    除上述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回避表决。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
意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
    3、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62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3 万股,占
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8,015 万股的 0.9108%。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94 元/股;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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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等相
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布局,并为了进一
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丁
醚系列及 1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
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林怡达”)负责实施。原募投项目“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
1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8,229.45 万元(截
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全部投入“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改扩建
醇醚酯项目”,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充。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林怡
达注册资本将由 7,0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由公司、
吉林怡达及保荐机构和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
效监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4:00 于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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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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