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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8-06-01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9 号)核准,并经深证证券交易所同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5 万股,发行价格 16.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503.55 万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95.3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135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使用本次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投资       资金的金额
      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
 1                                              10,971     8,221.52      珠海怡达
      及 1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
 2    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                11,202     8,394.63      珠海仓储
      年产 200 吨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
 3                                              8,987      6,734.74      吉林怡达
      项目
 4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9,000      6,744.48          -
                  合计                          40,160     30,095.37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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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布局,并为了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
  丁醚系列及 1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
  酯,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同时,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
  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计划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 1 万
  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本金及利息(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共计 8,229.45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增资后将有吉林怡达利用增资部分的募集
  资金投入“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配套资
  金不足部分将有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
  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吉林怡达注册资本将由 7,0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0 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在获得上述增资后,将
  用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改扩建醇
  醚酯项目”的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吉林怡达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     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 346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准
  主营业务     醇醚、醇醚酯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18.3.31/2018 年 1-3 月      2017.12.31/2017 年



                                           2
                        总资产                     19,383.50               15,148.28

                        净资产                     10,508.44                7,224.66

                        净利润                         234.77               1,685.25
                                           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审计情况
                                           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林怡达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怡达股份        7,000            100.00%       怡达股份         12,000        100.00%
 合计           7,000            100.00%        合计            12,000        100.00%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吉林怡达将用增资资金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
酯,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增强公司市
场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
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吉林怡达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吉林怡达注册资本将由 7,0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0 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吉林怡达注册资本将由 7,000.00

                                           3
万元增加至 12,000.00 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现金增资的方式具
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安排,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进行增资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同
意怡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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