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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6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2
月 9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产生的部分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合计
3,38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进
行增资,吉林怡达注册资本将由 12,000.00 万元增加至 15,380.00 万元。本次增资
完成后,吉林怡达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在获得上述增资后,用于变
更后的募投项目“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的
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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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办理 2019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计划向各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1)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27,500 万元;
    2)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
    3)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0 万元;
    4)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0 万元;
    5)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6,000 万元;
    6) 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5,500 万元;
    7)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
    8)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
    9)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期限为一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之日起计算。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签署的相关授信合
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上授信包括公司
全资子公司。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办理 2019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
及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沈桂秀女士拟对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
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
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办理 2019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


                                     2
保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5,500 万元(含
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5%。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
法律文件。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下午 14:00 于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核查意见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2019 年关
         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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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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