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关于增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8-12-27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定于 2019 年 1 月 7 日 14:00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提交
的《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至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提案的内容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前述现金管理事宜自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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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提案人及本次提案的合法合规性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刘准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7,119,6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667%。
提案人刘准先生的身份符合上述规定,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
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
四、备查文件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准先生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
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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