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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19)00596 号
审计报告,确认 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收入 1,127,231,637.50 元,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731,897.1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165,724.59 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7,165,724.59 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
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716,572.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766,101.91 元,减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16,030,000.00 元,2018 年末母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80,185,254.04 元 。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
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提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拟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8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132,000.0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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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
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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