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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年产 200 吨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调整至 2019 年 9
月、“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调整至 2020 年 1 月,现将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9 号)核准,并经深证证券交易所同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503.55 万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95.3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13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       使用本次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投资           资金的金额
           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20000t/a
 1                                                    13,164.55         8,221.522        吉林怡达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1
 2         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                   11,202           8,394.63        珠海仓储
           年产 200 吨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
 3                                                       8,987           6,734.74        吉林怡达
           项目
 4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9,000           6,744.48            -
                       合计                           42,353.55         30,095.37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拟将“年产 200 吨钛硅分子筛(TS-1)催化剂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
2018 年 5 月调整至 2019 年 9 月。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属研发放大项目,我公司首
次建设该项目,关键设备大部分为定制设备,加工周期长,试生产时间长。经合
理预估,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调整至 2019 年 9 月。
          公司拟将“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 的建设完成期自 2018 年 3 月调
整至 2020 年 1 月。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地址东侧紧挨山体,由于该山体之前出现
不同程度的山体滑坡,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建设局对山体进行治理并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出具我司《停止施工通知书》,截止 2019 年 4 月 11 日,山体仍在治
理中。经合理预估,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调整至 2020 年 1 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项目的投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1
      原募集资金项目为“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 1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
      2
      原募集资金项目“扩能建设年产 2 万吨乙二醇丁醚系列及 1 万吨丙二醇甲醚系列产品项目”的本金
及利息(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共计 8,229.45 万元投入至变更后募投项目“新建 50000t/a 醇醚及醇醚酯,
20000t/a 改扩建醇醚酯项目”,剩余部分自筹解决。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
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督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
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