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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7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
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准则”;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
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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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以及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
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在收益,
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准则更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
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涉及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因次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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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2)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3)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项目。
       2、利润表:
       (1)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2)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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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金融准则、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也
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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