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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3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何长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
事为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
定,因拟激励对象 2 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的原因,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1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数量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除拟激励对象 2 人因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而被取消其
授予资格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相符。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 9.45 元/股的价格向 8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8.6 万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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