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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12-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怡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雪岩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如意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雪岩、王如意、范建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 2019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任职人员名单、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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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
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取得关联方清单、定期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
来等核查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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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实地查看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
监,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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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核查,2019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尤其受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产业转型升
级等政策的影响,下游行业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销量出现下滑;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波动较大,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也随之波
动,使得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有所下降。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两个募投项目报告
期内仍处于试生产阶段,但达产达效还需要时间,而且由于公用工程的磨合重组,
对吉林生产装置进行停产整合,产销量下降较大,导致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增加,
再加上泰兴怡达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期间费用有所增加。由于上述多方因素叠加,
造成公司前三季度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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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雪岩                    王如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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