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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20-03-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怡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雪岩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如意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均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对深交所创业板 2018 年报问询函【2019】第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70 号进行了回复说明。
(2)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已对年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5 月 6 日
                                          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剖析。
                                          主要结合《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体系的
(3)培训主要内容
                                          规定,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
                                          程中的披露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
                                                        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情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关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雪岩                               王如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