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2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怡达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
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泰兴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支持了泰兴怡达的发
展,并且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赵伟建 徐雪峰 刘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