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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下
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何长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为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本公
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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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
使用合法、合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确认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由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修订公
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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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条件。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发行方案的各项内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刘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芳女士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其中刘准先生认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数),沈桂秀
女士认购金额不超过 1,300.00 万元(含本 数),刘昭玄女士认 购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刘芳女士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
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除刘准先生、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芳女士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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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刘准先生、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芳女士外,其他发行对象由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刘准先生、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芳女士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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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
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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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102,508.60        20,000.00
                合计                      102,508.60        2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公司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2,417.13 万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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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刘准先生、沈桂秀女士、刘昭玄女士、刘芳女
士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
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
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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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0)0150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


                                    7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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