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
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目前监管及市场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再次调整,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1、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刘准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其中刘准先生认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计算至
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除刘准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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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
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
除刘准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7,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102,508.60 17,400.00
合计 102,508.60 17,4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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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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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蔡国庆、赵静珍
回避表决。
(七)《关于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
体牵头方)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建设 40 万吨/年双氧水直接氧化法
环氧丙烷装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装置的运行担保以及装置运行所需的专利许可、
专有技术和技术信息的许可授权。前述项目的技术许可、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
费用整体预计约 1 亿元。
技术服务合同能否签订和合同条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
签署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需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4:00 于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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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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