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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11-05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石油吉
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以下简称“吉林工程”)作为联合体(以
下简称“卖方”)与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恒新材料”或
“买方”)共同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吉林工程联合向
瑞恒新材料将在连云港工厂建设和安装 40 万吨/年双氧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装
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装置的运行担保以及装置运行所需的专利许可、专有技术
和技术信息的许可授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 2 号楼 316 室
    主营业务:合成材料、蒸汽的生产、销售;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朴龙焕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6.2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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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吉化经贸中心 A 座 3-6 层、9-13
层
     主营业务: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管道工程、消防工程、防腐保温工程、
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勘察、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
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进出口;化工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经销及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房屋出租;办公设备出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瑞恒新材料、吉林工程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没有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履约能力分析

     瑞恒新材料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标的:卖方将其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授予买方,供买方在其运营的许
可能力为 40 万吨/年的合同装置中永久性使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装置所需要
的 PDP、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培训。
     2、 技术许可期限:永久。
     3、 排他性条款:该特许权利是非排他性的,卖方仍可将上述技术许可给第
三方,买方不得将上述技术分许可和转让。
     4、 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 10,272 万元(大写:壹亿零贰佰柒拾贰万元整,
总价含 6%增值税税额)。
     5、 合同签署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6、 生效条件及时间:合同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各公司盖章后(2020 年
11 月 5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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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履行期限:合同在生效日期后的六年内有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合同的如期实施预计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 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
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
形成依赖。

    3、 本合同对公司开拓新业务,进入新领域,实现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积极
影响。


五、风险提示

    1、 本合同内容主要为双氧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的技术许可、技术服务和
技术培训,本合同涉及新的业务领域,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风险。
    2、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合同各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履行期较长、存在受不
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三方签订的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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