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1) 00002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 资 报 告 天衡验字(2021) 00002 号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 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 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 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344,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0,344,000 元。根据贵公 司经怡达股份 2020 年 3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0 日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7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3 号)同意注册,怡达股份拟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6,478,034 股新股。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报价情况、《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贵 公司向刘准、袁凌等 14 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31,267 股,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8,801,886.79 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197,944.8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6,031,267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 147,166,677.83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344,000 元,股本为人民 币 80,344,000 元,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62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375,267 元,股本为人民币 86,375,267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 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2021 年 1 月 6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江苏怡达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4174232)。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344,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80,344,000 元,已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6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和出资规定 根据发行对象认购报价情况、《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贵 公司向刘准、袁凌等 14 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31,267 股,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8,801,886.79 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197,944.8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6,031,267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 147,166,677.83 元。 三、审验结果 1、截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认购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资金 周蓁 186,150 4,999,989.00 陈奇峰 372,300 9,999,978.00 蔡震 409,530 10,999,975.80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2,300 9,999,978.00 广金资产导弹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186,150 4,999,989.00 广金资产导弹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186,150 4,999,989.00 刘准 930,752 24,999,998.72 马尧平 446,760 11,999,973.60 倪渊清 483,991 12,999,998.26 陶美娟 670,141 17,999,987.26 王晓锋 186,150 4,999,989.00 徐劭勇 186,150 4,999,989.00 袁凌 930,752 24,999,998.72 张晓冬 483,991 12,999,998.26 合 计 6,031,267 161,999,831.62 2、上述认购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6,716,981.13 元(保荐承销费用共 7,660,377.36 元,其中已预付 943,396.23 元)后的余额 155,282,850.49 元于 2021 年 1 月 5 日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贵公司的银行账户,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 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临港支行 393000684013000112713 78,282,850.4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10078801800002049 77,000,000.00 合 计 155,282,850.49 3、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扣除发行费用 8,801,886.7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197,944.8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6,031,267 元,资本公积 147,166,677.83 元。 4、贵公司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8,801,886.79 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 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7,660,377.36 2 验资费用 141,509.43 3 律师费用 943,396.23 4 材料制作费 56,603.77 合 计 8,801,8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