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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1-01-19  

                                                   上市保荐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1
                                                                上市保荐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YIDA CHEMICAL Co.,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村

注册资本:       8,034.4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6 月 20 日

改制设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准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怡达股份

股票代码:       300721
公司网址:       http://www.yidachem.com/
联系电话:       0510-866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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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保荐书


电子信箱:        ydhx8101@yidamail.com

                  醇醚、醇醚醋酸酯系列产品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醇醚、醇醚醋酸酯
                  系列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机动车制动液、汽车发动机冷却
                  液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化
                  工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经营范围: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售电
                  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
                  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
                  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醇醚及醇醚酯系列有机化工产品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及向下游延伸形成的制动液产
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电子化学品、汽车、清洗剂、医药农药等多种领
域。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HPPO 法环氧丙烷项目投产后,届时产业链将向
上延伸进入环氧丙烷行业,形成从原材料环氧丙烷到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的
完整产业链。该项目建成后除保障公司自用环氧丙烷需求外,还可开拓环氧丙
烷及其配套双氧水产品的销售新业务,为环氧丙烷下游企业和公司醇醚及醇醚
酯系列产品提供高质量的原料,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多年来不断深耕于技术、工艺及产品研发,已逐步发展成为集科研、生
产为一体、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醇醚企业。公司一直将开发具有前
瞻性、差异化的产品放在首位,不断创新研发,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声誉和竞争
力。

       公司的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方面的荣誉,
其中电子级丙二醇甲醚及其醋酸酯、乙二醇甲醚等多项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
品,丙二醇丁醚等多项产品通过了江苏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公司制定了“上攀下钻”的发展战略,“上攀”即对上游核心原材料环氧丙烷
进行自主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公司的 HPPO 法制备环氧丙烷技术先后经过小
试、百吨级中试、千吨级中试,运行稳定且产品质量达到国家优级品标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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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保荐书



司经过大量的探索和研究,已拥有 HPPO 法制备环氧丙烷技术核心自主知识产
权,为后续产业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的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正
在实施建设中,该项目被列为 2016 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被列入“江苏
省 2017 年重大项目”。

     “下钻”即对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进行深度拓展,包括对高端专用化学
品、湿电子化学品、环保涂料、机动车制动液等进行了不断深入研发,并取得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突破。公司拥有国家级制动液生产许可证,是既能
生产醇醚原料又能生产制动液终端产品的企业。

(三)核心技术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公司在醇醚及醇醚酯及上下游行业中掌
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与核心生产工艺。公司目前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列示如
下:

                                                     技术
                                         该技术             成
                                                     来源
序     核心技                            在主营             熟
                 主要用途及技术内容                  (获             对应专利情况
号     术名称                            业务中             程
                                                     得方
                                         的运用             度
                                                     式)
                                                                   ①授权发明专利:一种
                                                                   过氧化氢直接环氧化
                                                                   丙烯制备环氧丙烷的
                                                                   工 艺 。 专 利 号 :
                                                                   ZL201210389707.7
                                         该技   术   主要          ②授权发明专利:一种
                ①高性能 TS-1 催化剂研
                                         为双   氧   自主          钛硅分子筛 TS-1 的合
       直接氧   制及产业化技术;                            千吨
                                         水直   接   研            成方法。专利号:
       化法制   ②新型内翅片管固定床                        级中
                                         氧化   制   发,          ZL201310139842.0。
1      备环氧   反应器制备环氧丙烷及                        试已
                                         备环   氧   部分          ③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丙烷绿   反应过程控制新技术;                        完
                                         丙烷   的   合作          一种过氧化氢直接环
       色技术   ③直接氧化法制备环氧                        成。
                                         关键   技   研            氧化丙烯制备环氧丙
                丙烷成套工艺技术。
                                         术。        发。          烷的系统。专利号:
                                                                   ZL01220526151.7。
                                                                   ④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直接氧化法制备环氧
                                                                   丙烷的绿色合成装置。
                                                                   专 利 号 : ZL


                                          4
                                                                           上市保荐书


                                                  技术
                                       该技术            成
                                                  来源
序   核心技                            在主营            熟
                主要用途及技术内容                (获              对应专利情况
号   术名称                            业务中            程
                                                  得方
                                       的运用            度
                                                  式)
                                                                201620219689.1
                                                                ⑤授权发明专利:脱除
                                                                环氧丙烷反应混合物
                                                                中的醛类的方法。专利
                                                                号:ZL 201610115263.6
                                                                ⑥授权发明专利:一种
                                                                脱丙烯、脱氧工艺。专
                                                                利    号    :    ZL
                                                                201610701051.6
                                                                ⑦授权实用新型:一种
                                                                HPPO 新型反应器。专
                                                                利       号       ZL
                                                                201620538704.9
                                       该技术
                                       为乙二
              ①适用于管道式反应器     醇    甲
              的高选择性、高活性、均   (乙、
              相、中性催化剂制备工     丙、丁)
     乙(丙) 艺;                     醚、丙二
                                                                ①授权发明专利:三、
     二 元 醇 ②中压、恒温管道式反应   醇    甲
                                                自主     已工   四乙二醇甲醚的制备
2    醚 连 续 器的设计;               (乙、
                                                研发     业化   方法,专利号:ZL 02 1
     管 式 反 ③可根据市场需求调节     丙、丁)
                                                                38413.4。
     应技术   目标产物产量的生产技     醚等二
              术和控制方案;           元醇醚
              ④该装置下,不同产品生   产品生
              产参数的设计与控制。     产的关
                                       键技术。


              ①确定固体超强酸         该技术                   ①授权发明专利:丙二
              SO4=/TiO2 催化剂制备     为乙二                   醇甲醚醇醚酯的合成
              工艺、工艺参数、存储与   醇(乙、   部分          方 法 。 专 利 号 :
              使用条件,并解决催化剂   丁)醇醚   自主          ZL03152880.5。
     醇醚酯
              回收、再生与循环使用问   酯、丙二   研            ②授权发明专利:丙二
     绿色合                                              已工
3             题。                     醇甲醇     发,          醇甲醚丙酸酯的合成
     成工艺                                              业化
              ②开发无毒或低毒、脱水   醚酯、丙   部分          方 法 。 专 利 号 :
     技术
              效果好的丁醇(或醋酸丁   二醇甲     合作          ZL03132264.6。
              酯)、乙醇(醋酸乙酯)   醚丙酸     研发          ③授权发明专利:丙二
              共沸脱水剂。             酯生产                   醇甲醚丙酸酯清洁生
              ③确定适宜酯化反应精     的关键                   产方法。专利号:

                                        5
                                                                              上市保荐书


                                                     技术
                                            该技术          成
                                                     来源
序   核心技                                 在主营          熟
                  主要用途及技术内容                 (获              对应专利情况
号   术名称                                 业务中          程
                                                     得方
                                            的运用          度
                                                     式)
                 馏工艺流程、工艺条件及     技术。                 ZL200410065772.X。
                 主要设备材质。
                 ④解决副产水中有机物
                 回收、循环使用和废水处
                 理问题。
                 ①计算机集中控制,实现
                 了装置的自动化操作;
                 ② 筛 选 负 载 型
                 KF-K2CO3/ 类 水 滑 石 催   该技术
                 化剂取代传统工艺中         为电子
     电子   级
                 NaOH 催化剂,实现了清      级丙二                 ①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丙二   醇
                 洁生产;                   醇甲醚                 连续化生产电子级丙
     甲醚   醇                                       自主   已工
4                ③产品中的金属离子含       醇醚酯                 二醇甲醚醇醚酯的装
     醚酯   连                                       研发   业化
                 量,如钠、钾、钙、镁、     产品生                 置 。 专 利 号 :
     续生   产
                 铅等均达到电子级化学       产的关                 ZL201220100447.2。
     技术
                 品使用的要求;             键技术。
                 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设
                 备、管道、收集罐、储罐
                 等设备材质均选用不锈
                 钢材质;
                                            该技术
                 ①适用于普利斯反应器
                                            为特种
     特种醚      的高效催化剂制备工艺;
                                            醚产品                 ①授权发明专利:一种
     产品用      ②不同链段结构,不同反
                                            用改进                 合成乙二醇异辛醚及
     改进普      应活性醇醚的设计与生                自主   已工
5                                           普利斯                 其多元醇醚的方法。专
     利斯反      产;                                研发   业化
                                            反应器                 利       号       :
     应器生      ③通过对反应器的改造,
                                            的关键                 ZL201510592273.4
     产技术      提高醇醚生产过程的安
                                            技术。
                 全性的技术。

                 ①高性能硼酸酯专用生       该技术
                 产装置的设计及制造技       为高纯
     高纯硼      术;                       硼酸酯
                                                     自主   已工
6    酸酯生      ②高纯硼酸酯关键生产       产品生                 -
                                                     研发   业化
     产技术      参数的控制技术;           产的关
                 ③高纯硼酸酯中不同硼       键技术。
                 含量产品的控制技术。




                                             6
                                                                                  上市保荐书



(四)研发水平

    自公司设立起即成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公司始终把研发工作和研发团队
建设放在首位。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推动相关产品的升级换
代,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型,并结合生产实践经验,提升产品性能及拓展产品应
用领域,以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紧密关注国际市场及技术发
展动态,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积极吸收先进技术、工艺,
保证公司的产品技术的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研发部一方面负责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的研发、传统产品新
工艺及其催化剂的研发、醇醚下游产品的应用以及客户服务和质量跟踪服务,
保证公司每年都有醇醚及醇醚酯类新产品走向市场;另一方面负责上游原材料
环氧丙烷的小试、中试及产业化技术。公司工程技术部根据研发部的小试、中
试技术进行产业化的工艺设计和工程辅助设计等。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资产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合计              60,893.04           54,792.30         65,419.69          84,407.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129.63        118,780.99           73,232.08          42,599.34
资产总计                 214,022.67        173,573.29         138,651.77         127,007.19
流动负债合计              96,706.09           66,836.50         42,954.90          36,477.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010.23           16,923.14          3,219.28           1,481.53
负债合计                 124,716.32           83,759.64        46,174.18          37,959.0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83,940.62           84,430.83        87,072.58          85,274.68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365.73            5,382.82          5,405.01          3,773.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4,022.67           89,813.65        92,477.59          89,048.1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7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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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73,281.11     95,441.71       -15.33%    112,723.16      -7.05%       121,272.00
营业利润                      -789.82          351.16     -91.82%      4,294.68    -47.87%           8,237.90
利润总额                      -872.37          112.20     -97.32%      4,190.71    -47.40%           7,966.4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484.51          655.35     -81.66%      3,573.19    -44.67%           6,458.48
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48             2,675.16       12,419.10           20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5.02          -43,688.69               605.34     -26,447.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69.81            19,132.87          4,343.21         33,242.4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6.49              40.54               16.91         -72.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72.78        -21,840.12         17,384.56          6,930.87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合并资产负债率                     58.27%                  48.26%              33.30%                 29.89%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41.54%                  35.51%              28.13%                 22.29%
流动比率                                0.63                  0.82                1.52                   2.31
速动比率                                0.39                  0.46                0.95                   0.95
利息保障倍数                            0.48                  1.06                4.28                   7.1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综合毛利率                         11.80%                  12.59%              13.03%                 17.05%
基 本每 股收 益( 元 /
                                   -0.0617                  0.0818              0.4435                1.0456
股)
稀 释每 股收 益( 元 /
                                   -0.0617                  0.0818              0.4435                1.0456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44                  0.0221              0.2992                0.9527
股)


                                                     8
                                                              上市保荐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58%       0.77%       4.15%        11.83%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89%       0.21%       2.80%        10.78%
益率
资产周转率                  0.38        0.61         0.85           1.12
存货周转率                  3.94        4.62         6.01           7.12
应收账款周转率              7.76       12.02        12.72          11.88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环氧丙烷为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公司主业
规模的扩大,对环氧丙烷的需求有所增加。另外,环氧丙烷下游应用广泛,发展
前景良好。为了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波动影响,同时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
向主业上游延伸,采用双氧水直接氧化法生产环氧丙烷工艺,建设年产 15 万吨
环氧丙烷项目。

    虽然公司已掌握了双氧水直接氧化法制造环氧丙烷的技术,环氧丙烷年产千
吨级中试也运行成功,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但仍存在在万吨级装置上未能成
功运行的风险。此外,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
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如项目成功运营并达产后,市场供求产生重大不利变化或
发生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可能产生项目延期、无法实施、项目负荷不足、产品
质量不达标或经济效益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
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
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
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公司存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管理风险


                                   9
                                                             上市保荐书



   随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
等将进一步扩大,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和客户的营销管理工作也会加大,将对公
司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建立
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研发体系、营销网络体系和稳定的管理层团队,培养
了一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若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能持续
补充优秀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将对公司进一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4、业务与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的重要生产商之一。虽然公司在生产规
模、生产技术工艺、生产及销售布局、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综合竞争力位于市场前列,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及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面临竞
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包括产能快速扩张、市场恶性竞争带来的价格下跌等。如
果公司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产品技术先进性,或者未能根
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等,公司将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进而可能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2)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致的行业周期性风险

   行业周期性主要受外部经济环境、行业供需状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等多方面
因素的影响。公司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价格波动一方面受制上游原料价格的
波动,另一方面受制于社会投资能力和消费能力,所以当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
或金融危机引发原料价格波动的时候,公司产品价格体系和市场需求也将受到
影响。金融危机加剧和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处于高温、中压环境,可能存在一定的危
险性。公司的生产方式为大规模、连续性生产,如受意外事故影响造成停产,
将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尽管公司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
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

                                 10
                                                                 上市保荐书



小,但仍不能排除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
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噪音等。公司一直高度重视
环保工作,已按国家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建立了一整套严格控制排污
的环保制度,积极通过资源循环利用、深化环保综合治理、不断研发创新技术
等措施,严格按照绿色环保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循环利用、
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但如果发行人在后续生产过程
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司未能持续性的符合环保要求,可能受到环保部门
的处罚,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
严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从而增加公司
的环保支出,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乙烷、醋酸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
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较大。当原料价格波动
时,公司通常会通过调整产品售价等措施来规避风险,但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快
速波动,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售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
影响。

    (6)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醇醚及醇醚酯系列有机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醇醚及醇醚酯系列产品及向下游延伸形成的制动液产品。公司产
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电子化学品、汽车、清洗剂、医药农药等多种领
域。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458.48 万元、
3,573.19 万元、655.35 万元和-484.51 万元。报告期内,受下游行业开工不稳定、
原材料供应短缺和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能利用
率下降,产品价格波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盈利水平出现下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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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数量或价格出
现较大幅度下降、原材料供应不足等情况,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7)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特
别是子公司珠海怡达、吉林怡达延期复工,使得公司开工时间减少,相应的固定
成本增加。疫情爆发后,全国多地实施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终端消费市
场景气度下降、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缓、物流渠道不够畅通,导致产品销售减少,
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阶段性影响。

    如全球疫情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
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8)技术失密和专利使用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醇醚、醇醚酯及其上下游等相关产品化学反应
工艺路线选择、核心催化剂的选用、工艺过程的控制及三废处理上。公司这些
核心技术是依靠公司技术人员多年醇醚及醇醚酯生产经验的积累,对产品生产
技术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的成果。公司已经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密管理制
度,但目前行业内对技术人才的争夺较为激烈,如果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员工
不稳定,有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

    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和常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
作,双方为合作过程中获得专利的共同权利人,如果未来公司与合作方不能就
相关专利使用等方面达成一致,可能会影响公司使用相关专利。

    5、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
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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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
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认可程度等多种
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公司的自筹资金规模不能达
到预期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7、本次募投项目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为 HPPO 法生产环氧丙烷项目,项目建设了年产 15 万吨环氧
丙烷装置,配套建设年产 18 万吨双氧水(60%)装置(环氧丙烷的原料)。项目
投产后,公司可以实现环氧丙烷及双氧水产品的直接对外销售。本次募投项目的
主要产品环氧丙烷的市场价格受到市场供需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
影响。

    如果未来环氧丙烷市场供给和需求关系发生严重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出现其
他不可预见的不利因素,环氧丙烷可能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存
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丙烯等,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原
材料价格的波动对本次募投项目成本影响较大。当原料价格波动时,通常会通过
调整产品售价等措施来规避风险,但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快速波动,如果产品价格
未能及时调整,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期首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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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即不低于 26.86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 26.86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0.0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6,031,267 股,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
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刘准                              930,752   24,999,998.72   18 个月
  2     陈奇峰                            372,300    9,999,978.00   6 个月
  3     陶美娟                            670,141   17,999,987.26   6 个月
  4     张晓冬                            483,991   12,999,998.26   6 个月
  5     蔡震                              409,530   10,999,975.80   6 个月
  6     袁凌                              930,752   24,999,998.72   6 个月
  7     徐劭勇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8     马尧平                            446,760   11,999,973.60   6 个月
  9     王晓锋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10     周蓁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11     倪渊清                            483,991   12,999,998.26   6 个月
 12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2,300    9,999,978.00   6 个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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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广金资产导弹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14     广金资产导弹 2 号私募投资基金        186,150       4,999,989.00     6 个月
                    合计                6,031,267       161,999,831.62


      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刘准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
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发行申请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7,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102,508.60            17,400.00
                   合计                                102,508.60            17,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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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邹万海和吕雪岩。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
下:

       邹万海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投行六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曾担任佰奥智能(300836)IPO
项目协办人,主要参与了怡达股份(300721)、阿科力(603722)、金安国纪(002636)
等 IPO 项目以及皖能电力(000543)再融资项目的工作。

       吕雪岩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投行六部董事,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学
士。自 2000 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乔治白(002687)IPO 项目协办人,
主要参与了怡达股份(300721)、阿科力(603722)、金安国纪(002636)、株冶
集团(600961)、新五丰(600975)等 IPO 项目以及双良节能(600481)再融资
等项目的工作。


(二)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王怡人,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王怡人女士,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投行六部董事,律师,复旦大学法学院
硕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曾负责或参与多个 IPO、再融资及新三板项目,
具备较强的项目统筹及质量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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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孙寒寒、谈钟灵、吴健。

       孙寒寒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
投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曾参与拓普集团、日月重工、铁流股份、万盛股
份、双林股份等的 IPO 项目以及万盛股份、双林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谈钟灵女士,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曾就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贵州赤天化、
福华通达中期票据发行项目;正德人寿、太平洋证券、上海庆科股权融资项目;
阿科力(603722)、佰奥智能(300836)等 IPO 项目;华海诚科(836975)、昆
山佰奥(838555)、慧居科技(839023)、永锋科技(871923)、清能股份(872589)
等新三板挂牌及非公开发行项目。

       吴健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金融硕士,作
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回音必股份创业板 IPO 项目以及怡达股份(300721)向特
定对象发行项目。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
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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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
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
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本保荐机
构同意推荐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二)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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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
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
义务。

    (四)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关联交
易,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对相
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关联股
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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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
排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
                          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总体职责和持续督导期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2、审阅披露文件
                          阅工作。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公司更正
                          或者补充。
3、督促公司在股票严重异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
常波动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异常波动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
务                        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
                          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
                          事项的,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发表意见。
4、对重大事项、风险事项、 2、风险事项: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风险事
核心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 项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
情形等事项发表意见        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3、核心竞争力:公司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使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
                          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知悉
                          或者理应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
                          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5、现场核查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
                          他事项。
                          2、告知公司现场核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在现场
                          核查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6、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持续督导期内,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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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十五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跟踪报告。
                        2、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可能存在违反本
                        规则规定的行为的,应当督促公司作出说明和限期纠正,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7、督促整改
                        2、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的,于披露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查后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
                        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虚假记载处理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1、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
9、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 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
完成持续督导期满后尚完 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
结的保荐工作            荐机构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
                        其他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八、其他说明事项
    无。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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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王怡人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邹万海                         年   月   日


                          吕雪岩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薛 江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董 捷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总裁:
                          刘秋明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
                          闫 峻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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