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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达股份”)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合计人民币 15,319.79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43 号《关于同意江苏怡达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31,2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6.8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1,999,831.6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801,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197,944.83 元,已由主承销
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
(2021)0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 17,4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102,508.60               17,400.00

                            合    计                       102,508.60                17,4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402.851万元。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6,199.9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15,319.79 万元。公司现以募集资金 15,319.7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                   15,319.79                        22,402.85

                      合   计                              15,319.79                        22,402.85




四、本次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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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
22,402.85 万元,其中支付设备购置金额 11,649.18 万元,支付试生产材料金额 4,854.65 万元,支付建筑、
安装工程金额 3,981.51 万元,支付项目贷款利息、项目管理人员薪酬等 1,917.51 万元,合计 22,402.85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 15,319.7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 资 金 管理 办 法》 等 相关 规 定, 经 全体 监 事表 决 , 一致 同 意使 用募集 资 金
15,319.7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3、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全体
独立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5,319.7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达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
   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