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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 1 号公司职工之家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公司总股本 86,375,267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1,094,3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7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
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姜瑞明、许桓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41,078,7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55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1%。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975,5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959,9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9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1%。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2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2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1,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刘准、沈桂秀、刘
昭玄、刘冰、刘坚、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芳、李凤珠、蔡国庆回
避表决。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2,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094,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613,30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8,637.5267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576.1967 万元。公司股份总
数由原来的 8,637.5267 万股减少至 8,576.1967 万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
见章程修正案,并向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相关手续。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姜瑞明、许桓铭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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