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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2021-08-0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收到贵部发来的《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35 号),公司经过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
题回复如下:
       1. 请补充披露《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具体内容、你公司开展整改的具
体时间和整改方式,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第 8.2.5 条第(十六)款规定的应立即披露的风险事项,是否存在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如是,你
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具体内容,吉林怡达公司开展整改的具体
时间和整改方式。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责令限期整改
指令书》(吉经开)应急责改[2021]GJ001 号(以下简称“指令书”),具体内容如
下:
       经查,吉林怡达存在下列问题:
       1、乙二醇丁醚储罐区为四级重大危险源,面对公司办公室楼,未按照《危
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防护距离方法》(GB/T 37243-2019)的要求,
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防护距离计算,建议企业进行外部防护
距离计算,确保外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重大隐患);
       2、环氧乙烷罐区是一级重大危险源,SIS 系统不独立(重大隐患);
       3、企业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所有储罐安全阀手阀没有完全打开,安全阀未
正常投用(重大隐患)
       4、按 GB50160 要求,环氧乙烷安全阀出口管道应充氮,但该公司环氧乙烷
储罐安全阀出口吹扫氮气未投运;
    5、企业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减少储罐压力控制系统。环氧乙烷储罐未
按设计图纸安装储罐压力控制系统,现场只安装手动阀门;甲醇储罐未按设计图
纸安装储罐压力控制系统,现场安装一台 PCV 阀门;
    6、企业甲醇储罐图纸存在比例错误,无法判定储罐低液位报警联锁与浮盘
的实际安装高度,不能保证在正常操作时浮盘不落底;
    7、个别环氧乙烷储罐安全阀爆破片压力检测表未安装;
    8、泵 P8202 入口管线,使用金属软管代替工艺管道。
    9、储罐区无未设置区域可燃气体报警设施,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T 50493-2019)第 5.3.1 条要求;
    10、乙二醇丁醚储罐区雨水外排阀门未关闭,不符合《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
范》(GB 50351-2014) 第 3.2.9.1 条 “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
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截
油排水措施。”要求;
    11、二期生产装置 V7602A 储罐磁翻板液位计损坏,及时修复;
    12、环氧乙烷储罐区 7 月 1 日有 6 台环氧乙烷报警器从 8:40 至 11:47 因下雨
连续报警,环氧乙烷报警器存在问题,建议及时查找原因,并修复;
    13、V8103C 爆破片现场标牌生产日期与更换日期、爆破片台账日期不符,
建议完善爆破片管理;
    14、192#手动报警控制器防爆箱防爆膜脱落;
    15、乙二醇丁醚储罐北侧出入口到道路处地面未硬化;
    16、乙二醇丁醚储罐隔堤之间有 2 米多宽的管廊无踏步,建议按照《储罐区
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第 3.1.7 条要求,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
护墙应设置不少于 2 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隔堤、
隔墙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17、21#四乙二醇甲醚储罐处伴热线开裂,及时修复;
    18、二期生产装置存放的氮气瓶未固定,及时固定;
    19、氮气管线无工业管道色,建议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
和安全标识 GB 7231-2003》第 4.1 条要求,设置工业管道色;
    20、导热油炉余热蒸汽安全阀未铅封;
    21、未编制工艺卡片。
    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 1-21 项问题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整改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吉林怡达在接到指令书后,公司管理层及吉林怡达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安
全生产的重要性、严肃性,立即召开会议积极开展了隐患治理工作,并制定了《吉
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中问题隐患
的整改方案》,方案中包含了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
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等内容。吉林怡达根据整
改方案,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完成了指令书中的全部 21 项隐患整改工作,并委
托吉林市吉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安全公司”)对隐患治理
情况进行评估。吉泰安全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并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吉林怡达的隐
患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逐一对标复核,并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出具了《吉林怡达
化工有限公司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吉林怡达对于指令书列明的 21 项隐
患的治理情况达到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吉经开)应急复查[2021]GJ001 号,吉林怡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已经过安全评
价机构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同意生产。
    (二)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8.2.5 条第(十六)款规定的应立即披露的风险事项,是否存在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如是,你公司是否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吉林怡达根据吉林石化集团 6-7 月进行停产检修无法提供环氧乙烷原料的实
际情况,结合吉林怡达 2021 年度的生产经营和检修计划,已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进行停产检修工作,计划停产检修时间为 1 个月左右。期间吉林怡达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指令书后结合检修任务立即同步开展了隐患治理工作,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完成了指令书中的 21 项隐患治理工作,治理时间总计 25 日。上述
隐患治理完成时间在吉林怡达原定的年度检修计划时间范围内,不存在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8.2.5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
列风险事项,应当立即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第(十六)款规定:收到
政府部门限期治理、停产、搬迁、关闭的决定通知。因本次指令书要求整改时间
在吉林怡达原定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时间范围内,公司也预计完全能够在原定停
产检修时间内完成指令书所列 21 项隐患的治理要求,但未认识到上述事宜也属
于应披露的范围,未在吉林怡达收到指令书的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及对公
司的影响,而是在整改完成后,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后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后续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的培训学习及传达,提高职业素养,尽量减少遗漏。


    2. 请结合吉林怡达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占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
停产期间销售计划安排、停产停工损失等说明停产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的具体影响。
    【回复】
    (一)吉林怡达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占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吉林怡达       合并报表         占比     吉林怡达       合并报表        占比

 资产总额       36,893.16     241,234.76        15.29%    36,779.35     223,735.60     16.44%

  净资产        20,132.30     105,191.39        19.14%    18,079.24      83,401.94     21.68%

 营业收入       24,041.66       68,810.78       34.94%    32,856.81     100,416.00     32.72%

  净利润         1,956.23        6,107.68       32.03%       194.92        -388.19             -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6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吉林怡达资产总额 36,893.16 万元,占合并报表
15.29%;净资产 20,132.30 万元,占合并报表 19.14%。2021 年 1-6 月,吉林怡
达营业收入 24,041.66 万元,占合并报表 34.94%;净利润 1,956.23 万元,占合并
报表 32.03%。
    (二)停产期间销售计划安排、停产停工损失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的具体影响。
    针对吉林怡达本次停产检修整改期间的生产经营,公司根据江阴工厂、珠海
怡达的生产情况及各地的库存情况已经做出生产计划调整和产品调度安排,吉林
怡达根据前期产品储备情况和有关客户的需求情况计划在 2021 年 7 月停产期的
销售额为 2,300 万元,销售量为 2,100 吨。2021 年 7 月份,吉林怡达完成销售额
2,183.87 万元,占销售计划的 94.95%,完成销售量 1,980 吨,占销售计划的 94.28%。
    吉林怡达 2020 年全年及 2021 年 1-6 月份总计收入为 56,898.59 万元,平均
每月销售收入为 3,161.03 万元,7 月份因停产检修完成销售 2,183.87 万元,比正
常月均收入减少 977.16 万元,但与原计划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和影响。
    2021 年 7 月吉林怡达因停产检修发生停工损失 354 万元。吉林怡达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取得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吉经
开)应急复查[2021]GJ001 号后立即着手复工复产工作。据此,我们判断本次停
产停工在原定计划范围内,其损失不会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影响。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回复。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