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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准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
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刘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刘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表决
情况如下:
    1、聘任蔡国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聘任柯亚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聘任刘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聘任吴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聘任胥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聘任胡文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聘任冷翔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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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银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蔡国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的具体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任期三年。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刘准、陈强、蔡国庆
    主任委员:刘准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孙涛、孙银芬、卞钱忠
    主任委员: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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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强、刘准、卞钱忠
   主任委员:陈强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卞钱忠、孙涛、孙银芬
   主任委员:卞钱忠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4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相关候选人简历
1、刘准
    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中专学历,
商业企业管理专业。2001 年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
习,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1987 年 9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张家港市百货总公司经营部经理;1996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
达有限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 月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怡达股份
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准先生持有公司 21.0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沈桂秀为其母亲;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蔡国庆
为其姐夫;非独立董事赵静珍为其妻子;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刘昭玄为其侄女,
并与其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蔡国庆
    男,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
历,经济管理专业。2001 年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
习,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1999 年 2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怡达股份副总经
理兼任董事会秘书;2014 年 9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蔡国庆先生持有公司 0.72%的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沈桂
秀为其岳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准为其妻弟;非独立董事赵静珍为其配偶的
弟媳,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5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孙银芬
    女,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专科学
历,财务管理专业。2009 年参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
修班,并获得证书。1999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副总会计师兼主办
会计,总会计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孙银芬女士持有公司 0.13%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柯亚芬
    女,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
历,工商管理专业。1989 年 9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江阴第二染织厂班长;1996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曾任怡达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
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柯亚芬女士持有公司 0.2507%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刘丰
    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工程师,大专学
历,化学工程与工业分析专业。2015 年参加清华大学企业可持续发展研修班,并
获得证书。1996 年 11 月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长,副
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泰兴怡达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


                                    6
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丰先生持有公司 0.1795%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吴逊
    女,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安全工程师,大
专学历,现代企业管理专业。199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怡达有限车间主任,
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怡达股份生产副总
经理、江阴工厂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逊女士持有公司 0.0612%的股份,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40 万元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583%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胥刚
    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贸秘
书专业。1996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怡达有限广州办事处业务员、重庆办事
处主任、广州分公司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珠海怡达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
理,总经理,运营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珠海仓储运行总监;2018 年 4 月至
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胥刚先生持有公司 0.0525%的股份,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24 万元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350%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7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胡文林
    男,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怡达有限副主任;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珠海怡
达副总工程师;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吉林怡达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胡文林先生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6 万元合
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816%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冷翔英
    女,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澄西中心卫生院任职;2003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怡达
有限、怡达股份销售部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销售部常务副总
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冷翔英女士通过持有无锡神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8 万元合
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0.0700%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刘猛
    男,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 年-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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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任吉林怡达醚车间操作工、班长。2011 年-至今,任珠海怡达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猛先生持有公司 0.0131%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3、孙洁
    女,198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今任怡达股份法务部部长、证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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