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2-04-1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2)00668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2)0066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39 号《关于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

报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公司”)2021

年年报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问题 3.年报显示,你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中,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预算数 8.19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132.21%、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 3,380.08 万元、

在建工程余额 10.83 亿元;年产 2000 吨 2-乙基蒽醌(2-叔戊基蒽醌)及四丁基脲建设项目

预算数 1.2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工程进度 99%。

    (1)请结合上述工程进度,说明相关项目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未及

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请说明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投入超过预算数的原因、超出预算的项目投

入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请说明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涉及借款的具体情况、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的

确认时点和依据,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点等说明利息资本化金额计算的

准确性、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上述工程进度,说明相关项目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未

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如下:

    1、泰兴怡达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

    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完成工程主体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完

工进度 99%。2021 年 11 月 26 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

氧丙烷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论证,试生产(使用)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专家书面论证意见,自此泰兴怡达 15 万吨/年环氧

丙烷项目符合试生产条件,进入试生产阶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双氧水装置开始通氢试生产,并产出少量双氧水产品,稀品

工段双氧水产品浓度为 35%,符合质量标准,后续还需要纯化及浓品工段的试生产工作以

及逐步对装置的产能进行提升试运行。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双氧水装置虽已开始试生

产,但装置的运行平稳、产能的提升以及双氧水产品的品质提升仍需通过试生产过程去逐步

实现,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双氧水作为环氧丙烷的上游材料,根据公司的工艺要求,

先进行双氧水装置试生产,待双氧水装置试生产运行平衡并产出合格双氧水后,再进行环氧

丙烷装置试生产。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环氧丙烷装置尚未开始装置的试生产。

    2、年产 2000 吨 2-乙基蒽醌(2-叔戊基蒽醌)及四丁基脲建设项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000 吨 2-乙基蒽醌(2-叔戊基蒽醌)及四丁基脲建设

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和装置安装工程均已结束,各项工程的验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公司

准备充足后申请试生产。

    3、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转固时

点应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针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一般指:

“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

品时。”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刚开始双氧水装置的试生产,

环氧丙烷装置尚未开始装置的试生产以及年产 2000 吨 2-乙基蒽醌(2-叔戊基蒽醌)及四丁

基脲建设项目尚处于验收阶段,尚未开始试生产工作。上述在建项目是否可正常投产、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装置是否能满足批量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上

述在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满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请说明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投入超过预算数的原因、超出预算的项目投

入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项目建设投入与预算数对比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末在                              建设投入    实际投入与
                     投资额(不含                  已结转固    建投投入情
序号         项目                   建工程结余                               与预算相    预算数增减
                     税)预算数                    定资产          况
                                       金额                                  比增减额    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1,990.79      17,618.59    2,174.76     19,793.35    7,802.56          65.07%


 2      设备购置费      47,078.22      55,482.02                 55,482.02    8,403.80          17.85%


 3      安装工程费       1,720.28       5,125.19                  5,125.19    3,404.91      197.93%

        工程建设其
 4                      11,149.44      13,713.64                 13,713.64    2,564.20          23.00%
        他费用

 5      建设期利息       1,690.50       3,380.08                  3,380.08    1,689.58          99.95%


 6      预备费           1,808.58       1,812.87                  1,812.87        4.29           0.24%

        铺底流动资
 7                       6,456.57      11,141.64                 11,141.64    4,685.07          72.56%
        金

             合计       81,894.38    108,274.03     2,174.76    110,448.79   28,554.41          34.87%


       截止 2021 年末,公司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投入金额 110,448.79 万元,比预算

数超出 28,554.41 万元,超出 34.87%。该项目为公司首套自有技术 HPPO 工艺创新示范装

置,国内没有已建成的案例可以参考,且项目预算数为 2016 年编制,实际公司从 2018 年

开始进行工艺和工程施工图设计、并着手项目基础设施和前期工程的建设,期间国际国内环

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建设投入超出预算数,主要增加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建设期

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方面,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①原未考虑桩基础,后经过勘测,地表基础较差,因此桩基土建工程实际施工增加造价

约 2,800 万元。

       ②原办公楼、综合楼等生活区另行征地建造,后由于泰兴市无土地划拨征用而并入本项

目建造,增加了办公楼、综合楼等生活区工程造价约 1,600 万元。

       ③由于该项目建设用地离长江岸线较近,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按照修订后的《石油

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进行建设并验收,2019 年 5 月修订颁布的《GB37822-2019 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新标准规范设计建设并验收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修

改设计方案:包括增加了总控室至二道门外、增加尾气 RTO 焚烧处理设施等。根据工艺的

要求,增加了中水回用系统等,上述增加了土建、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④建筑材料方面:螺纹钢 2018 年 6 月价格约 3,600 元/吨,2021 年 6 月价格约 5,000
元/吨,价格涨幅 38.89%;黄砂 2018 年价格约 126 元/吨,2021 年价格约 189 元/吨,价格

涨幅 50%;C30 混凝土(泵送)2018 年 3 月价格 471 元/立方,2021 年 6 月价格约 585

元/立方,涨幅 24.2%。




                 图一:上海螺纹钢现货价格(图片来源于万德资讯)
    ⑤人工成本方面:2018 年一类工:97 元/工日,2021 年一类工 118 元/工日,涨幅 21.65%。

本项目因多种原因整体建设时间拉长,人工成本增加。

    ⑥铺底流动资金方面:双氧水项目催化剂中钯预估价格为 750 美元/吨,实际采购单价

约 1,480 美元/吨,涨幅 97.33%;2-乙基蒽醌预估价格为 5 万元/吨,实际采购均价约 7.49

万元/吨,涨幅 49.80%;四丁基脲预估价格为 3 万元/吨,实际采购 4.43 万/吨,涨幅 47.67%;

其他化工材料均有一定程度的涨价,合计增加约 2,300 万元。

    ⑦建设期利息方面:本项目因建设期延长、借款增加,建设期利息费用增加。

    综上所述,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投入超过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周期较

长,期间因现场地质条件、新的安全法规的要求等进行了部分工程和设计的变更,以及期间

建筑材料、化工原辅材料等市场价格的上涨等因素综合导致实际投入超过预算数。

    2、超出预算的项目投入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 15 万吨环氧

丙烷项目总投资金额 102,508.60 万元,并经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由于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因现场地质条件、新的安全法规的要求等进行

了部分工程和设计的变更,以及期间建筑材料、化工原辅材料等市场价格的上涨等因素综合

导致实际投入超过预算数。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的预算及实际投资情况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以及 2021 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增加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增加年
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投资 47,491.40 万元,含确认截止 2021 年末已发生增加投资

28,173.17 万元以及 2022 年预计新增投入 19,318.23 万元,增加投资后,预计年产 15 万吨

环氧丙烷项目投资总额为 150,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2、

7.1.4 条款的规定,本次增加项目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请说明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涉及借款的具体情况、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的

确认时点和依据,结合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点等说明利息资本化金额计算的

准确性、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项目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于 2018 年 8 月动工建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州分行给予该项目 3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专门借款,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提用首笔专

门借款 2,000 万元。随着项目建设推进,2020 年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

支行给予该项目 3,000 万元一般借款(可滚存使用),公司于 2020 年 8 月起提用 645.80 万元。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专门借款和占用一般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借款性质       借款金额        借入日期        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


  2018 年度    专门借款         2,000.00    2018 年 11 月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3,500.00    2019 年 6 月           2019 年 6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2,300.00    2019 年 7 月           2019 年 7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1,300.00    2019 年 8 月           2019 年 8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2,100.00    2019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2,124.00    2019 年 10 月          2019 年 10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2,300.90    2019 年 11 月          2019 年 11 月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2,114.31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度    专门借款         6,943.21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1 月
  2020 年度    专门借款         1,724.73    2020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2020 年度    专门借款           418.89    2020 年 3 月           2020 年 3 月
  2020 年度    专门借款         2,124.20    2020 年 4 月           2020 年 4 月
  2020 年度    专门借款         1,049.76    2020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2020 年度      一般借款          645.80     2020 年 8 月               2020 年 8 月
  2020 年度      一般借款        1,198.20     2020 年 9 月               2020 年 9 月
  2020 年度      一般借款          487.12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度      一般借款          591.50     2020 年 11 月             2020 年 11 月
  2020 年度      一般借款           27.38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度      一般借款        2,300.00     2021 年 7 月               2021 年 7 月
                   合计         35,250.00

    2、项目借款利息资本化情况,相关计算过程

    2018 年度-2021 年度,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专门借款和占用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

化情况及相关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当年期末累
                                            尚未动用的借款取
       期间      借款性质   利息支出金额                           利息资化金额    计利息资本化金
                                            得的利息收入
                                                                                   额
   2018 年度     专门借款           13.91                                  13.91                13.91
   2019 年度     专门借款          399.34                   1.51          397.83               411.74
   2020 年度     专门借款        1,552.34                  41.43        1,510.91             1,922.65
   2020 年度     一般借款           36.49                   0.01           36.48             1,959.13
 2020 年度小计                   1,588.83                  41.44        1,547.39
   2021 年度     专门借款        1,340.29                  38.29        1,302.00             3,261.13
   2021 年度     一般借款          122.87                   3.92          118.95             3,380.08
 2021 年度小计                   1,463.16                  42.21        1,420.95
       合计                      3,465.24                  85.16        3,380.08

    2018 年度,项目使用专门借款 2,000 万元,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13.91 万元。

    2019 年度,项目使用专门借款 17,739.21 万元,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397.83 万元。

截止 2019 年末,在建工程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 411.74 万元。

    2020 年度,项目使用专门借款 30,000 万元(注 1:2020 年 5 月 11 月,公司偿还专门

借款 3,000 万元),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1,510.94 万元;使用一般借款 2,950 万元,一

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36.48 万元,2020 年度利息资本化金额合计 1,547.39 万元。截止

2020 年末,在建工程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 1,959.13 万元。

    2021 年度,项目使用专门借款 27,000 万元(注 2:2021 年 5 月、11 月,公司各偿还

专门借款 3,500 万元,合计偿还专门借款 7,000 万元),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1.302.00

万元;使用一般借款 2,300 万元,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118.95 万元,2021 年度利息资

本化金额合计 1,420.95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在建工程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 3,380.08 万

元。

    报告期末,公司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专家书面论证意见,
正在进行试生产运行,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满足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

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

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

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

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

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实地盘点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查看项目的进度情况,并获取试生产相关文件,查

看项目试生产进度情况,检查相关重大项目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访谈项目相关负责人员,了解项目的建设进度、试生产进度、资金投入情况,项

目投入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等;

    (3)获取项目的立项可行性报告,并对比实际项目投入,了解差异原因;

    (4)获取本期在建项目的投入明细,检查本期在建工程投入情况,相关的合同、结算

单据等资料;

    (5)针对利息资本化金额,获取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台账,并向银行独立函证。获取

本期贷款资金收支明细,检查是否均为项目建设支出,并重新测算利息资本化金额;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泰兴怡达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和年产 2000 吨 2-
乙基蒽醌(2-叔戊基蒽醌)及四丁基脲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不满足固定资

产转固条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泰兴怡达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投入超过预算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周期

较长,期间因现场地质条件、新的安全法规的要求等进行了部分工程和设计的变更,以及期

间建筑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的上涨等因素综合导致实际投入超过预算数。

    (3)泰兴怡达 15 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利息资本化确认时点、利息资本化金额准确,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 4.年报显示,你公司 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于 2021 年 1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实现效益-685.92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请说明上述项目相关固定资

产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存货规模,并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是,相关资产减

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存货规模。

    1、项目基本情况

    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码头仓储区(南迳湾)环岛中路

东侧,主要业务包括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及相关仓储服务。该项目的建设可通

过利用高栏港码头仓储区完善的公共设施,不仅可以缓解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的原

料和产品的储存压力,同时企业也能灵活制定经营策略对外提供仓储服务等。

    2、报告期末 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情况以及存货规模如下: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建筑物                      3,141.89           136.79              3,005.10
      机器机械设备                     5,512.02           476.18              5,035.84
        运输设备                         27.99                 3.35             24.64
    器具、工具、家具                     17.14                 4.68             12.46
        电子设备                         88.32                34.36             53.96
         合 计                         8,787.36           655.36              8,132.00

    (2)报告期内,该仓储项目刚投入使用,主要对外提供仓储服务,由于该业务为新增

业务,客户从无到有需要一个开拓过程,储罐租赁率较低,报告期租赁业务收入只有 114

万元;未开展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珠海怡达生产产品也暂未储存到珠海仓储公司,因此报
告期末无存货。



    (二)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是,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 号)第五条,存在下列迹

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

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

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

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

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

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

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

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截止报告期末,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各项生产经营资质齐全,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报告期实现效益-685.92 万元,报告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投入运营的时间

较短,开工率不足,同时考虑为“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预留部分产品储能的

同时,对外仅提供部分短期仓储服务业务,因此导致报告期暂时性的产能利用率不足,而固

定资产折旧及部分运营维护人员等固定成本较大,从而导致项目暂时性亏损。

    报告期内,“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随着该项目的正

式投产,其产出的环氧丙烷产品将用于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作为原料使用,并可利

用仓储项目的仓储和港口码头优势,提供相关的化工品贸易,从而提高仓储项目的利用率,

可明显改善仓储项目的经营业绩。

    2、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机械设备,

公司资产的使用状况良好,资产成新率较高。

    综上,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正常,各项资产使用状况良好,出

现暂时性亏损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刚建成投产,产能利用率不足所致,随着公司泰兴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的投产,仓储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将会得到有效的提升,从而改善该项目的

经营业绩。因此,截止报告期末,3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的各项资产不存在减值

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公司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人员,了解项目投产运营情况,项目规划以及项目出现暂时性亏损

原因等;

    (2)现场查看项目运营情况,检查项目是否正常运营,并获取项目各项资质资料,检

查是否完整有效等。

    (3)现场盘点各项固定资产,检查各项资产的使用状况,资产的实物状态,是否存在

闲置、损坏等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截止报告期末, 万立方液体化工品仓储募投项目运营正常,

各项资质完整有效,各项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项目因暂时性的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报告

期经营亏损,随着公司泰兴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的投产,仓储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将会

得到有效的提升,从而改善该项目的经营业绩,因此,项目各项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 6.年报显示,你公司与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

公司签订的 PDP、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培训合同金额 10,272 万元,合同已履行金额为零,请

说明上述合同履行的具体进展情况、合同履行进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相关会计处理的合

规性,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合同履行进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1、合同签订背景及基本情况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连云港投资建设和安装 40 万吨/年双氧水直接氧化法

环氧丙烷装置,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共同

为合同装置提供技术许可、工艺包、技术服务等,各方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共同签署了

《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的主要履约义务、价格及付款条款如下:
     合同主要履约义务                    价格                 付款条件
技术许可:40 万吨/年环氧丙
烷装置专利权及专有技术授权            9,800 万元
许可;

                                                             根据合同履约进度分别支付签约首付
                                                             款、进度款
PDP 工艺包编制:完成并提供
PDP 工艺包文件,并就买方使
                                       400 万元
用 PDP 进行工程设计提供免
费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在合同装置的安装、 现场技术服务费 72 万元,按照
调试、性能考核以及验收阶段, 卖方每人每天费率进行计算,每    技术服务费按照每人每天费率按月结
卖方应派遣技术人员提供现场   个日历为 3,000 元,合同装置涉   算
技术服务;                   及的总人日历数为 240 个日历。

    2、合同履行的具体进展情况

    (1)合同履约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联合体方已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技术许可及 PDP 工艺包的编制

和交付,PDP 工艺包已经江苏瑞恒组织的审查会初步审查通过。现联合体方正编制操作手

册、分析手册等,江苏瑞恒依据相关的工艺和设计文件正在施工建设,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公

司向其提供培训、开车指导服务以及进行性能考核验收。

    合同约定的技术许可为怡达股份自主研发的专有技术,该技术已经怡达股份在千吨级装

置上实验成功,并利用该技术投资建设“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该项目正处

于试生产阶段,已产出质量合格的环氧丙烷产品,下一步公司将进行试生产的优化,产能的

逐渐提升。因国内疫情反复,试生产受阻,待进一步对该技术进行完善和验收从而可充分证

明合同约定的技术许可和 PDP 工艺包资料的可实现性和完善性,并获得对方的最终审查认

可。

    (2)合同收款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联合体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同签约首付款。



    (二)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

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所
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针对上述技术服务合同,由于合同专利技术属于公司自主研发的专有技术,公司在授予

客户技术许可后,客户无法单独利用该技术获取预期经济利益,需公司根据该专有技术提供

相关的工艺资料和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PDP 工艺包属于将该专利技术转换成具体

的可操作的工艺资料和设计文件,因此技术许可与 PDP 工艺包编制共同组成一项单项履约义

务,在公司已履行了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截止报告期末,针对上述技术授权和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合同首付

款,相关技术许可和工艺包设计文件已编制完成并提交对方,相关的专有技术的先进性和可

实现性正在公司泰兴怡达年产 15 万吨环氧丙烷项目进行验证,对方尚未对该专有技术和

PDP 工艺包进行最终确认,公司尚未收回相关的合同履约对价,因此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

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技术授权和技术服务合同,并访谈公司管理人员,了解技术授权和技术服务

合同的履约进展,是否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针对技术授权和技术服务合同,独立函证合同信息、截止报告期末的合同履约进

展以及履约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等事项;

    (3)结合合同的履约进展,判断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针对公司与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石油吉林化工

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 PDP、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培训合同,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首笔合

同预付款,相关的履约义务正在正常推进中,对方尚未最终确认,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2)00668

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之签字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