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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
“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此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
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
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有关
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
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
示试运行销售收入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
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
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
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
间期初开始应用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
原因。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属于
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
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