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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发【2022】26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
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
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 强                     卞钱忠                  孙 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