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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23-02-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怡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雪岩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璨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均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注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销,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使用
                                              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剖析,主要介绍了创
(3)培训主要内容                             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相关主体减持的要
                                              求和案列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无                    不适用
情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2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相关
                                                      是                 不适用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5、承诺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度无变化,2023 年 1 月因原保荐代表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人邹万海工作变动原因,由马璨接替邹万海
                                              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万海                             吕雪岩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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