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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达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5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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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2021年9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535名激励对象341.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
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予
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1
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85,761,96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76,196.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
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
    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3
年3月22日的公司总股本为85,759,517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9股,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22日。
    经过公司2021年年度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24.61-0.1-0.15)÷(1+0.9)=12.8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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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30日,数量为341.3250万股,
权益分派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方式如下:
     Q=Q0×(1+n)=341.3250×(1+0.9)=648.5175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三、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对公司的影
响
     因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调整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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