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8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在株洲
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
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候选监事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辉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公
司监事会提名袁坤阳先生、樊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
    (1)提名袁坤阳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樊平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审议通过后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袁坤阳,男,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中南大学,本科学历。2002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肇庆多罗山蓝宝
石稀有金属有限公司;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1 月就职于基美电子(苏州)有限
公司;2011 年 2 月进入公司任高分子事业部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工程师、监事。
    袁坤阳先生通过天津宏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宏津资产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7.5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樊平,男,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2 年
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电路与系统专业,本科学历。1992 年至 2005 年在重
庆川仪微电路有限公司工作,任研发中心工程师;2005 年至 2014 年在深圳振华
微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任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4 年至今在株洲宏达微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
    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