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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
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
用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2018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届满,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结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9 号文核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发行价 11.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7,516,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人民币 42,847,296.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4,668,704.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7)
          第 9030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4,037.5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590.22 万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1,160.85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2,300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
                三、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                                                              实际收
序                                                                 预期年化   资金来   是否到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     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益(万
号                                                                   收益率     源     期赎回
                              元)                                                                元)

     兴业银行
                                      保本浮   2018年
     股份有限                                            2018年               闲置募
1               结构性存款    2,300   动收益   3 月 21                4.60%            是       35.94
     公司株洲                                            7月23日              集资金
                                      型       日
     分行
    兴业银行
                                        保本浮   2018年    2018年
    股份有限                                                                 闲置募
2              结构性存款       2,300   动收益   7 月 24   10月24    4.50%            是   26.09
    公司株洲                                                                 集资金
                                        型       日        日
    分行

    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
                                        保本开   2018年
    股份有限   悦”保本开放式                              2019年1           闲置募
3                               2,300   放式理   10月24              4.00%            是   23.19
    公司株洲   人民币理财产                                月24日            集资金
                                        财产品   日
    分行       品(3M)

    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
                                        保本开   2019年
    股份有限   悦”保本开放式                              2019年4           闲置募
4                               1,400   放式理   1 月 29             3.70%            否
    公司株洲   人民币理财产                                月29日            集资金
                                        财产品   日
    分行       品(3M)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也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决议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
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
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
    七、相关审核审批情况及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使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
金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
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以提升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对宏达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