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电子”)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电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达电通”)的少数股东何剑锋将其持有的宏达电通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 7%的股
权以人民币 76.7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电子;3%的股权以人民币 32.88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梁雪飞;3%的股权以人民币 32.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庚兰。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达磁电”)的少数股东徐勇将其持有的宏达磁电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 2.83%的
股权以人民币 32.8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电子;2.83%的股权以人民币 32.8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雪飞。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微电子”)的少数股东樊平将其持有的宏微电子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 5.5%的股
权以人民币 29.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电子;4.5%的股权以人民币 24.3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梁雪飞。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宏达膜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
膜电”)的少数股东樊金河将其持有的宏达膜电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 5%的股权
以人民币 29.5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电子;32%的股权以人民币 189.12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梁雪飞。
2019 年 10 月 17 日,株洲展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芯半导体”)
的少数股东苏丹其持有的展芯半导体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 2.68%的股权以人民
币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电子;2.68%的股权以人民币 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梁雪飞。
2019 年 12 月 10 日,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毅微波”)
的少数股东郝利凤其持有的华毅微波股权进行转让,其中 6.33%的股权以人民币
1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电子;3%的股权以人民币 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梁雪飞。
梁雪飞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云武的配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梁雪飞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陈庚兰为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离任,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发生时,陈庚兰离任未满 12 个月,仍
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上述关联交易单次发生及累计金额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且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梁雪飞,女,中国国籍,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云武之配偶。
2、陈庚兰,女,中国国籍,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2019 年 1 月 31 日至今任公司财务顾问,受让宏达电通股权时,其
离任财务负责人职务未满 12 个月。
三、关联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宏达电通
名称 株洲宏达电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天台工业园湘怡中元科技厂房
法定代表人 吴德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阻器、电阻网络、厚膜电路、薄膜电路、电子产品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电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宏达电子 750 75.00%
2 钟颖 60 6.00%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3 袁坤阳 30 3.00%
4 梁雪飞 30 3.00%
5 陈思铭 30 3.00%
6 陈庚兰 30 3.00%
7 刘宏 25 2.50%
8 刘源 20 2.00%
9 陈雪佳 20 2.00%
10 吴德华 5 0.50%
合计 1,000 100%
2、宏达磁电
名称 株洲宏达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规划五区渌江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徐勇
注册资本 33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2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感器、线圈、变压器、磁性材料以及其它相关磁性材料、绕线类
经营范围 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宏达磁电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宏达电子 166.47 50.45%
2 徐勇 95.16 28.84%
3 共青城伊可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 9.09%
4 梁雪飞 8.49 2.57%
5 钟颖 4.98 1.51%
6 胥迁均 4.98 1.51%
7 王俊其 4.98 1.51%
8 陈思铭 4.98 1.51%
9 刘源 4.98 1.51%
10 张洪伟 4.98 1.51%
合计 330 100%
3、宏微电子
名称 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芸路 2588 号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一期 K2
住所
地块 4 号厂房 301 号
法定代表人 樊平
注册资本 4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8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混合集成电路、微封装器件、电路模块、电源
经营范围 模块、电源组件以及其他电子器件和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宏微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宏达电子 260.991 58.00%
2 樊平 90.00 20.00%
3 李永峰 22.50 5.00%
4 梁雪飞 20.25 4.50%
5 胥迁均 20.25 4.50%
6 罗哲俊 20.25 4.50%
7 株洲宏犇微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59 2.50%
8 宋兆杰 4.50 1.00%
合计 450 100%
4、宏达膜电
名称 株洲宏达膜电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樊金河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2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有机薄膜电容器、LRC 组合件等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依
经营范围
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宏达膜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宏达电子 168 56.00%
2 梁雪飞 96 32.00%
3 樊金河 15 5.00%
4 杨宏 10.50 3.50%
5 陈雪佳 10.50 3.50%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00 100%
5、展芯半导体
名称 株洲展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新华东路 1297 号
法定代表人 胥迁均
注册资本 56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9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半导体芯片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展芯半导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宏达电子 272.04 48.58%
2 苏丹 132.36 23.64%
3 陈贇 75.6 13.50%
4 胥迁均 20 3.57%
5 杨宏 15 2.68%
6 罗哲俊 15 2.68%
7 梁雪飞 15 2.68%
8 李俊伟 15 2.68%
合计 560 100%
6、华毅微波
名称 株洲华毅微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芸路 2588 号天易科技自主创业园一期 K2 地
住所
块 3 号厂房 301 号
法定代表人 郝春雨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9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微波环行器、隔离器、功分器、耦合器等无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
经营范围 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本公告日,华毅微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宏达电子 172 57.33%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2 郝春雨 71 23.67%
3 黄豹 15 5.00%
4 樊志 15 5.00%
5 胥迁均 9 3.00%
6 梁雪飞 9 3.00%
7 罗哲俊 9 3.00%
合计 300 1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共同投资是经交易各方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协商
一致的结果,各方按照出资方式及金额确定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梁雪飞、陈庚兰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本次共同投资不涉
及其他关联交易安排。
五、交易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共同投资的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
响,亦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外,201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
进行过其他关联交易。
七、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
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毛云武回避表决。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基
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
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
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追认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
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