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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22-08-1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先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晓明                 徐建华                   杜   晶




                                                     2022 年 8 月 11 日